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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流

官制用语。宋朝非科举中第,而由军班、进纳、捧香恩例、上书献策、勤王、守御、捕盗、奉使等途径补授官职者,包括公人、吏人、作匠、技术人(如医人) 出身者,皆属杂流。其迁官至武功大夫止,破格迁横行者,恩数、俸禄仍依武功大夫。补官限至训武郎,差遣限至监当、将领、副将等。明清官员出身异途之一种。明朝主要指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诸出身者。清朝主要指经承、攒典、典史、书史、供事、承差诸出身者。


1、杂职官员。明清九品以下的小官称未入流;未入流的不分品级,也称杂流。

2、由非正常途径补官的。《宋史·选举志四》:“建炎兵兴,杂流补授者众,有曰上书献策、曰勤王、曰守御、曰捕盗、曰奉使,其名不一。皆阃帅假便宜承制之权以擅除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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