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请大夫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始置,正五品散官。唐朝定为文散官,从五品下。诸王众子出身封郡公者,由此叙阶。北宋沿置。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文散官,改为新寄禄官,从六品,取代旧寄禄官前行郎中。金置为文散官,从五品上。元朝改从四品,宣授。明朝为从四品,加授。
官名。唐宋元明都设此官。唐宋文阶官,从五品上称朝散大夫;元升为从四品;明为从四品加授之官。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始置,正五品散官。唐朝定为文散官,从五品下。诸王众子出身封郡公者,由此叙阶。北宋沿置。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文散官,改为新寄禄官,从六品,取代旧寄禄官前行郎中。金置为文散官,从五品上。元朝改从四品,宣授。明朝为从四品,加授。
官名。唐宋元明都设此官。唐宋文阶官,从五品上称朝散大夫;元升为从四品;明为从四品加授之官。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
①贡士之法,即由诸侯国或地方州郡每年向朝廷选送人才。《汉书·食货志上》: “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太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文选》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 “兴廉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秩比二千石,为五谏官之一,掌谏司过失。见《汉书·王莽传》。参看“司中”条。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治拉萨街道之事。设五品官二人。
官名。元至元四年(公元1267年)置南东二木场,十七年(公元1280年)并为一场,属大都留守司。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即“三司勾凿司”。
官署名。南宋初置,隶宣抚司,掌招纳沦陷区军民。
①周朝官吏名册。《周礼·夏官·司士》: “掌群臣之版。”郑玄注: “郑司农云,班书或为版,版,名籍。”②魏晋南北朝时亦作“板”。有“府板”、“板授”、“板职”等名目。指未经吏部正式任命,由地方行政长官
参见“副司幄”。
女医官,汉置,掌为后宫治病。《汉书·外戚传·孝宣许皇后》:“女医淳于衍者,霍氏所爱,尝入宫侍皇后疾。”
官名。金代武散官正四品下称昭勇大将军。元代武散官正三品称昭勇大将军。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四品下。元沿置,升秩为正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