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考
清朝科举制度。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专为选庶吉士而设。始于雍正元年(1723)癸卯科。五年,经内阁会议后,成为定制。殿试后,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用论、诏、奏议、诗四题。由皇帝特派大臣阅卷,并按考试成绩,结合殿试及复试之名次,由皇帝分别决定应授何种官职。最优者,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其余分别录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
1、天子、诸侯、大夫考察其属下官吏的政绩叫朝考。见《国语·鲁语下》。
2、科举考试时,新科进士经礼部试、殿试合格后,由皇帝特派大臣再次考试叫朝考。
清朝科举制度。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专为选庶吉士而设。始于雍正元年(1723)癸卯科。五年,经内阁会议后,成为定制。殿试后,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用论、诏、奏议、诗四题。由皇帝特派大臣阅卷,并按考试成绩,结合殿试及复试之名次,由皇帝分别决定应授何种官职。最优者,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其余分别录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
1、天子、诸侯、大夫考察其属下官吏的政绩叫朝考。见《国语·鲁语下》。
2、科举考试时,新科进士经礼部试、殿试合格后,由皇帝特派大臣再次考试叫朝考。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掌理马厂事项。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金置,掌镇抚人民、讥察边防军旅之事,仍专管猛安谋克,教习武艺及令本土纯愿风俗不致改易。其官有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签按察司事,正五品;知事兼安抚司事,正八品;知法员,从八品等。见《金史·百官
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管商业银行、各业赛会各事,并本部经费报销。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庶务司。官署名。清末置,属商部。掌管税务
官名。《隋书·百官志上》记梁庶姓持节府有中直兵参军,位三班;中兵参军,位二班。是中兵之外又有中直兵参军,且位在中兵之上。陈沿置,《陈书·淳于量传》记于量仕湘东王府“常兼中兵、中直兵者十余载。”参见“州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戎政、邮驿及武职铨选之事。康熙三十年 (1691) 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堂主事二人,掌题奏文移及档案事务。下设左、右二司,左司掌驿站邮传事务,负责验看邮符和供应
官名。汉朝郡国职掌教育之官。《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文学主事掾史、文学掾史。官名,东汉巴郡太守张纳置文学主事掾、文学主事史,掾为正,史为副,掌郡中文学事。参看“文学主事掾”,“文学主事史”条。
官名。宋置。见“客省”。
即“外察”。
宋朝乡村基层组织名。太祖开宝七年(974),设于乡里之间,置户长掌催纳租赋,耆长掌维持治安。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道人,颁发度牒。长官为道会。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县里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会一人。参看《清文献通考·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