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阕
古丧礼规定,因父母死亡,服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清朝之官员为父母,或祖父母居丧,丁忧二十七个月,服满释服起复原官,也称服阕。
古丧礼规定,因父母死亡,服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清朝之官员为父母,或祖父母居丧,丁忧二十七个月,服满释服起复原官,也称服阕。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由卫所官军輓运,设守备、卫守备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备五人,卫守备九人,皆正五品。下设守御所千总、所千总、随帮效力武举等官员
官名。又称“副翼尉”、“步军副翼尉”。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额设二人,左、右翼各一人。佐翼尉掌统辖步军,以守卫巡警京城。
官署名。简称陕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陕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宗人府、文思院等在京衙门宗
官名。北魏置。大行台次官,佐大行台尚书令掌台中事务,权任颇重。《周书·贺拔胜传》: “(孝武帝)乃拜胜为都督三荆、二郢、南襄、南雍七州诸军事,进位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荆州刺史,加授南道大行台尚书
端明殿学士简称。
清朝对土官中低级武职之统称。亦有指高级武职者,则带有贬意。
官名。三国吴置。属典军 (吴置中、左、右典军,掌禁军)。《三国志·顾雍传》: “ (丁) 谞至典军中郎。”官名,三国吴置,属典军,掌禁军。《三国志·吴书·顾邵传》:“初,钱唐丁諝出于役伍……邵皆拔而友
学官名。金置于女真州学,掌教金族子弟。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督催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所办事务,分别按例限催办,每月于都察院的礼科与浙江道注销。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均无固定员额,由尚书酌派,额定的仅有经承二人。
爵位名。明朝置为最低一级宗室封爵,以封郡王非嫡长之六世孙以下者。故凡极疏远的宗室往往得封。爵名。明宗室封爵中最低一级。即使极疏远的宗室也得此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