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① 三国吴尚书台四曹之一,以尚书主之,下置郎。掌国家财政、会计、仓库、户籍、田宅等。参见“户曹尚书”、“户曹郎”。② 王府、公府、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汉朝三公府始置,掌民户、祠祀、农桑事,长官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官员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选定后,赴各该指定处所候补,等候补授实缺。参见“候补”。
官名。辽朝置,总掌太和宫军政事务,下设副使。另置有太和宫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全称“优异世管佐领”。凡初立佐领之人率众归诚,功在旗常,或立佐领后承管之人著有军功劳绩,得赐户口,编为佐领者,均为优异世管佐领。佐领员缺,由立佐领人和得优异佐领人之子孙世代承管。
官名。宋置,见“左右军巡使”。
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八品,承奉膳羞。有丞,正九品。
官制用语。宋朝选举制度之一。即官员一任期满而考课合格者,可取得该任资序。又称得资。如选人初为防御、团练、军事推官,军事判官者,满三年成资; 掌书记、防御、团练判官,满二年成资。宋制,官员充差遣满一任即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名,汉置。汉朝公府及郡国分曹办公,曹的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或“史”。但也有称“副掾”的。《史晨后碑》载鲁国孔庙置副掾及百石卒史。
即“小御正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