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使君
“刺史”的尊称。
“刺史”的尊称。
宫名,三国魏文帝的母亲卞皇太后居此宫,故为之代称。《三国志·魏书·后妃传·武宣卞皇后》:“太祖崩,文帝即王位,尊后曰王太后,及践阼,尊后曰皇太后,称永宁宫。”
郡守别称。汉朝因郡守 (太守) 兼领武事,故名。魏晋南朝沿称。宋朝以朝臣出知列郡,其结衔称知某州军事,郡邑武官,皆其所属,故亦有此称。1、郡守(太守)的别称。汉朝郡守兼掌武事,领郡兵,故称郡将。《后汉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改工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掌经营造作之总务。二十九年 (1396) 改营缮清吏司。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正七品上。
①官名。又称“牧”。西周置,主管一方政令的伯长。《尚书·周书·立政》: “宅乃牧,宅乃准。”孔安国传: “牧,牧民九州之伯。”又《立政》: “我其立政、立事、准人、牧夫。”②各官署长官泛称。《尚书·周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职官。光绪二年(1876),改理事通判设。一人,正五品。分理地方事宜,掌治旗民之交涉诉讼事。官名。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改奉天府理事同知为军粮同知,员额一人,掌管旗人与民人之间
官名。明朝巡抚兼理军务之职。其地原设有总兵官,则称赞理军务。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方式之一。亦称胄试。即有关官员子弟、亲戚、门客,为避嫌,牒送别处考试。真宗景德二年(1005),始命文、武升朝官嫡亲送国子学附试。其后,逐形成制度,知州、通判门客、本治所同宗或异
1、天子的代称。《汉书·郊祀志上》:“上遂东巡海上……群臣有言见一老父牵狗,言吾欲见钜公,已忽不见。”注:“郑氏曰:天子也。张晏曰:天子为天下父,故曰钜公也。师古曰:钜,大也。”钜通巨,故言大。2、指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