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手卫
官署名。明朝亲军二十六上直卫之一。洪武 (1368—1398) 中由旗手千户所改置。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官。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清朝顺治十一年 (1654) 沿置,属銮仪卫、掌陈设卤簿、乐器及钟鼓值更之事。置掌印冠军使、掌卫事冠军使等官,下设左、右二司,分掌卫事。
官署名。明置。原名旗手千户所,洪武十八年改称旗手卫,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凡岁祭旗头六纛之神,八月于坛。十二月于承天门外,皆卫官涖事。见《明史·职官五》。
官署名。明朝亲军二十六上直卫之一。洪武 (1368—1398) 中由旗手千户所改置。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官。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清朝顺治十一年 (1654) 沿置,属銮仪卫、掌陈设卤簿、乐器及钟鼓值更之事。置掌印冠军使、掌卫事冠军使等官,下设左、右二司,分掌卫事。
官署名。明置。原名旗手千户所,洪武十八年改称旗手卫,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凡岁祭旗头六纛之神,八月于坛。十二月于承天门外,皆卫官涖事。见《明史·职官五》。
见“骐骥院使”。
见“机速房”。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摄司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统,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
大理寺别称。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北齐设大理寺,掌刑狱,其后历代相沿。因而泛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唐陆贽《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谨案国家法典,没入官产,唯有两科,一谓奸赃,一谓叛逆,皆须先鞠犯状,审
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属监视官,分超等、头等、二等、三等四级。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袍”。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舟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参见“左司乐”。
官名。梁代天监七年改都水使者为大舟卿,掌管舟航河堤等事。陈代也设此官,职权任务与梁代相同。参看“都水使者”。官名。梁天监七年(公元508年),改都水使者为大舟卿,官署称大舟寺,属于冬卿,地位相当于中书
见“社长”③。1、即里正,为一里之长。里社行祭,担任主祭。《唐会要·后土诸里祭社稷仪》:“前一日,社正及诸社人应祭者,各清斋一日,于家正寝。”2、社仓主持人之一。《明会要·社仓》:“令各府按设社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