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语。意为“镇守者”,“达鲁花赤”的同义词。
官署名。北宋卫尉寺置,掌收储军器衣甲。官库名。见“内弓箭库”。
宫殿名。清代以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合称三大殿,顺治时由太监管理。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由内务府司员一人、内管领一人共同管理三大殿的陈设及洒扫等事。所属有领催六人,苏拉十二人。
官名。北魏、东魏置,掌营建事务。《魏书·韦阆传》: “(姜昭)自平宪司直,出为兖州安东长史,带高平太守,卒于营构都将。”
官署名。民国置,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设市长一人,总理市务。下设警察、财政等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国民政府公布《特别市组织法》与《市组织法》,十九年(公元1930年)
官名。 西周置。 掌设置天子的行宫。《扬簋铭》: “王若曰:‘扬、 作司工, 官司量田。 众司,众司茨。’”官名。西周设置,为司空的属官。见“司空”。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总领客省、器物、太医、兽医四局事务。
官名。战国楚置。 同“新造”。 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新造尹”官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