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官秩
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公布《文官官秩令》,分文官之秩为上卿、中卿、少卿、上大夫、中大夫、少大夫、上士、中士、少士九等;加秩有同中卿、同上大夫、同少大夫、同中士、同少士、均秩同本官。上卿、中卿、少卿为特任官的官秩, 中大夫、少大夫、上士为荐任官的官秩,上士、中士、少士为委任官的官秩。有同中士、同少士官秩者,得署委任官。凡大总统特别任职者则不以官秩为限。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六月袁世凯死,七月八日文官官秩之制废止。
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公布《文官官秩令》,分文官之秩为上卿、中卿、少卿、上大夫、中大夫、少大夫、上士、中士、少士九等;加秩有同中卿、同上大夫、同少大夫、同中士、同少士、均秩同本官。上卿、中卿、少卿为特任官的官秩, 中大夫、少大夫、上士为荐任官的官秩,上士、中士、少士为委任官的官秩。有同中士、同少士官秩者,得署委任官。凡大总统特别任职者则不以官秩为限。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六月袁世凯死,七月八日文官官秩之制废止。
官府治事之所。《晋书·谢万传》: 太原王述“为扬州刺史,万尝衣白纶巾,乘平肩舆,径至听事前,谓述曰”。亦作“厅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司门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改为司门郎中,为刑部司门司长官。官名。隋初有司门侍郎,炀帝去侍字,称司门郎。掌守京城城门,查走私。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
参见“经略司”。
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汉朝凡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大官令至郎中,无员,多至数十人;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铨叙部。掌理关于公务员调查登记事项,考取人员登记分发事项及其他人员调查登记或分发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等,分理本司事务。
即“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侍卫司长官。武官名。辽置,见“侍卫司(2)”。
吏员名。元制,中书省置中书令时则置监印二人,掌监视省印。
职衔名义。唐朝非门下省长官侍中而受命主持门下省事者。《旧唐书· 太宗纪下》:“贞观十年 (636年) 夏六月,以侍中魏征为特进,仍知门下省事”,“太常卿、安德郡公杨师道为侍中。”《玄宗纪上》:“开元二
官署名。即“旗籍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