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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骑常侍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 (220—226) 初年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西晋沿置,员四人,位比侍中,三品,秩比二千石,为门下重职,散骑省长官。职掌侍从皇帝左右,谏诤得失,顾问应对,与侍中等共平尚书奏事,有异议得驳奏。亦常用作宰相、诸公等加官,得入宫禁议政。至东晋,夺中书出令之权,参掌机密,选望甚重,职任比于侍中。南朝出令之权复归中书省,散骑省改名集书省,职以侍从左右、主掌图书文翰、文章、撰述、谏诤拾遗,收纳转呈文书奏事为主,地位骤降,虽宋大明(457—464)、梁天监 (502—519) 中均曾下令复重其选以比侍中,但终因职轻事简,不为人重。宋三品,梁十二班,陈三品。选其功高者一人为祭酒,掌纠劾禁令。北朝以兼领修史,实际地位略高于南朝,但仍为闲散之职。唯北魏初一度掌出令,位在中书令之上。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二品下,二十三年(499)改从三品。北齐集书省设六员,下设之起居省又设一员,皆从三品。隋初罢集书省,置为门下省属官,仅掌值朝陪从,员四人,从三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罢。唐初复置,为加官。太宗贞观 (627—649) 初改为从三品散官,旋罢。十七年(643) 复置为职事官,员二人,隶门下省。高宗显庆二年(657) 分置左右,以左散骑常侍二员隶门下省,右散骑常侍二员隶中书省,常侍从规谏,备顾问应对,实则多为安置退罢大臣之虚职。唐高宗时曾改名左右侍极、左右常侍,旋皆复旧。代宗广德二年(764)升正三品。五代因之。北宋仍分左、右,各隶门下、中书省,前期置为三品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定为正三品,但未尝除授。辽朝亦分置左、右,为南面朝官。参见“门下省”、“散骑省”。


官名。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汉因之。魏文帝黄初年间把散骑与中常侍合而为一,谓散骑常侍,侍从皇帝左右,掌规谏,不典事。魏还有员外散骑常侍,晋有通直散骑常侍。自魏至晋,散骑常侍与侍中共平尚书奏事,东晋时罢之,而以中书职入散骑省,故以散骑常侍掌表诏。宋散骑常侍属集书省,齐属东省,梁谓散骑省,陈因之。北魏、北齐为集书省,掌讽议左右,从容献纳,领诸散骑常侍侍郎及谏议大夫、给事中等官,兼以出入王命,位在中书之左。隋属门下省。唐贞观二年制诸散骑常侍皆为散官,从三品,后悉省;贞观十七年复置为职事官,始以刘洎为之,其后定制四员,属门下省,掌侍从规谏;显庆二年迁二员隶中书省,遂分为左右,左属门下,右属中书。见《通典·职官三·侍中·散骑常侍》。宋承唐制,左散骑常侍属门下省,掌规谏讽谕,凡朝政得失,官非其人,皆得谏正;右属中书省,其职同。见《宋史·职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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