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从官
宋朝职役名。北宋初,职役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等名目,神宗元丰三年(1080),一律改称散从官。负责催收税赋、迎送官员等事,通常选三等以上户充。
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分属于判官、推官、司录、司法、司户等。宋初本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人力等名称,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统一改为散从官,一般差二等以上人户充任。
宋朝职役名。北宋初,职役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等名目,神宗元丰三年(1080),一律改称散从官。负责催收税赋、迎送官员等事,通常选三等以上户充。
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追催税赋、迎送官员等公事,分属于判官、推官、司录、司法、司户等。宋初本有承符直、散从直、步奏官、人力等名称,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统一改为散从官,一般差二等以上人户充任。
官署名。洪武八年 (1375) 置,设令、丞。九年定制,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后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参掌给授诰敕之事。十八年罢。
官名。金置,为益政院官员。金哀宗正大三年在内庭设益政院,以学问该博、议论宏远者数人兼经筵讲官,每天二人上值,备顾问,讲《尚书》、《通鉴》、《贞观政要》。名为经筵讲官,实为内相。见《金史·百官二·益政院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五等,位长子下、固山贝子上。简称贝勒。爵位名。清置,见“贝勒”。
文书名。清朝奏折之一种,凡以某一事件奏知皇帝之奏折即为“专折”。
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置腾骧左右卫与武骧左右卫,合称四卫营,属上直亲卫中的四营,各以都指挥使为主官,掌帅力士直驾,随驾,统千户所三十二。
科举制举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七年(公元729年)诏举,吴巩及第。
官名。汉置,为五利将军的简称。详见“五利将军”条。
官名。春秋时宋国置。一说为公邑大夫,一说为甸师,一说为帅甸役徒卒之官。《左传·文公十六年》: “宋昭公将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杨伯峻注: “帅甸为官名,有三解。孔(颖达)疏云: ‘《
官名。即廪牺丞。
官署名。元末置。简称济南兵马司。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1350) 十月,掌境内防御、捕盗等职。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