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度务使
官名。唐末至五代,节度使兼支度使,其下则置此官,以主钱粮等开支诸事。
官名。唐末至五代,节度使兼支度使,其下则置此官,以主钱粮等开支诸事。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掌供给宫城及宿卫班直军士薪炭及席荐等物,设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隶同农寺。官库名。宋置,属三司或司农等。掌收储薪炭,以供宫城及宿卫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曹操置。为丞相府主要僚属,在中军师下。参议军国大事。三国蜀,十六国前燕、前秦亦设。参见“军师”。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主要属员,位在中军师下,掌参议军
官制用语。宋朝用以确定官员俸禄、品秩的阶官。唐朝前期,官员皆依品领俸。代宗大历十二年(777) ,始改以官定俸,自三师、三公至参军、文学博士、录事,月给一百二十贯文至十贯文。中期以后,三省、六部常以他
官名。即御史大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为御史大夫。官名。唐置,见“宪台”。
官署名。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分掌狱讼复审工作。参见“大理寺左寺”。
官署名。清末预备立宪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考查政治馆设。掌议复宪政折件,承拟周查各件,研究各国宪法,编订宪法草案,考核法典草案与单行法规,并汇成全国统计表诸事。以军机大臣兼领馆事。宣统三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督造枪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明朝司农司副长官。朱元璋吴元年 (1367) 于司农司置,正四品。洪武元年 (1368)罢。三年复置,二人,掌农事,四年再罢。
官名。晋朝置,公府属官。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