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
官名。战国秦置。低级军吏。《商君书·境内》:“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
官名。战国秦置。低级军吏。《商君书·境内》:“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
官名。宋朝于边境险要处设置堡寨,以知城、知寨或寨主主管,掌训练士卒、完固防守以捍边境,兼收纳赋税、听断诉讼,小事许自理,大事则禀报上司裁决。金朝亦置,从七品。官名。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城以为
清朝宫内刊刻书籍之所。隶内务府。康熙十九年(1680)设武英殿造办处,雍正七年(1729)改称修书处。设管理王大臣,无定员,下设内务府兼管司员二人及正监造员外郎、副监造副内管领、委署主事、库掌、委署库
官署名。五代后唐吏部置,掌官员告身文书所需绫纸、 轴、 朱胶等。 宋初属尚书省, 分设兵、吏、司封、司勋四司告身案,掌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告身。置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
明、清对士子未经录取入府、州、县学读书省之称呼。无论老幼皆称。入学后则称生员。明清两代称未经录取入学的考生,学儒学的称为文童或儒童,学武的称为武童。
对帝王的尊称。《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
金内侍寄禄官名。见“内殿通直”。
官名。宋朝置于诸州及沿边诸寨,路当险要处亦或置。又有都巡检使、同都巡检使、同巡检使等名目。掌巡检州邑、捕诘盗贼及查禁私贩茶盐之事,以閤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充任。若供奉官以下及三班使臣任职,则
官名。北周置。一说属天官府。正四命。职掌参见“少府”。官名。秦汉有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皇室供养。汉以后沿置,北魏太和末,改少府为太府,北齐沿置。北周亦有少府下大夫,府属不详,可能是天官府的属官。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名。西汉隶少府,秩六百石。由宦者充任,官署设在未央宫中,管品京城附近皇家苑囿,属官有五丞两尉。甘泉、上林等大苑囿别置专官管理,不属钩盾。东汉名义上仍隶少府,管理京城内外园苑离宫池观,职任颇大,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