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云南清吏司”。
明、清负责翻译阿拉伯语言文字的部门。始置于永乐五年(1407),设译字生、通事以掌其事。初隶翰林院,弘治七年(1494)改隶太常寺。清初沿置,隶翰林院,乾隆十三年(1748)省并入礼部。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十一月,以释教总制院统领吐蕃事务,责任重大,宜加崇异,乃用唐朝皇帝在宣政殿接见吐蕃使臣的故典,改释教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掌全国释教僧徒,
官名。春秋战国鲁、齐等国置。主司城门关闭开启的小吏。多以刑余之人充任。《韩非子·内储说下》: “齐中大夫有夷射者,御饮于王,醉甚而出,倚于郎门,门者刖跪请”。《淮南子·人间训》: “阳虎为乱于鲁,鲁君
官名。唐置,由监察御史二人充任,属御史台察院。其职掌是每月巡视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不限次数,一月一代。开元以后以殿中侍御史为左右巡使,此职遂停。参见“左右巡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遂人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分置左右遂伯中大夫,每方置一人,掌本方行政事务,下设小遂伯下大夫,小遂伯上士、小遂伯中士以佐其职,领遂大夫下大夫等官属。正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今河南商丘),西外宗正司于西京(今河南洛阳), 各置敦宗院。 掌外居宗室之事, 设知宗、员各一人,选宗室之贤者充任。又于本州通判职官内选二人任丞
官署名。明朝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并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曹清吏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照磨、检校、司狱等。品秩同于六部,职掌略同于布政司。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
官名。民国时合二师以上为军,军设军长一人,统辖全军。军事指挥官名。国民党政府军制,以师为战略单位,军只作为战时指挥单位,平时不设军这一级。军设军长一人,为中将级;副军长一人,为中将或少将级;参谋长一人
官名。清朝健锐营之长官,仅次于掌印总统大臣。于王、公、大臣内特简,无定员。乾隆十四年 (1749) 健锐营初设时名总统,后改称总统大臣。其中一人选为掌印总统大臣。掌健锐营之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