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学使
官名。清末省级教育行政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每省一人,正三品,作为督抚属官,位布政使之次,提法使之前。掌总理全省学务,选用僚佐,旌别属官,管理驻防学务,聘用外国教员等事宜。
官名。清置,光绪三十一年改提督学政为提学使,每省一人,掌学校政令。见《清史稿·职官三·提督学政》。
官名。清末省级教育行政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每省一人,正三品,作为督抚属官,位布政使之次,提法使之前。掌总理全省学务,选用僚佐,旌别属官,管理驻防学务,聘用外国教员等事宜。
官名。清置,光绪三十一年改提督学政为提学使,每省一人,掌学校政令。见《清史稿·职官三·提督学政》。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户部,掌勾校百官诸军诸司俸料、春冬衣、禄粟、茶、盐等。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随三司废。
唐末及五代光台钱、光寺钱、光省钱、光院钱之统称,分见各条。
1、指称少数民族首领或统领军队的乡豪、宗主。也称渠帅、渠魁。详“渠帅”、“渠魁”条。2、唐朝掌管沟渠水利的乡官。见《新唐书·百官三·都水监》。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佐官,员额二人,秩正四品。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五工正之一,贾逵释为攻皮之工,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由堂官酌派各署司员管理,无定员。掌催办文书,每半月将已办与未完结情况呈报堂官备查。
东汉末西园八校尉所领的兵。见“西园八校尉”。
官罢名。清末最高检察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大理院民刑案件的检察事宜,并监督各下级检察厅。置厅丞一人,检察官六人,主簿一人,录事四人。官署名。清末始置,附设于大理院。设厅丞一人,秩正三品,
官名。①鲜卑首领。《三国志·鲜卑传》引《魏书》:“和帝时,鲜卑大都护校尉廆帅部众从乌桓校尉任尚击叛者,封校尉廆为率众王。”②地方长官临时设职。《晋书·刘弘传》:“太安中,张昌作乱”,……“弘遣南蛮长史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常寺,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事,有令、丞。隋朝太常寺沿置,有令一员、丞一员,又有太祝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署,而留太祝八员属太常寺。官署名。北齐置,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