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探访队

探访队

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与协巡营于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月由巡警部奏请同时设立。专掌探访侦缉之事。对于行踪诡秘、潜谋不轨、来历不明、形迹可疑者,进行探查,与巡兵相互为用,以收联络、策应之效。以监督一人为长官,下设中路、左路、右路三局,各辖探访队。中路局,为监督与各局长议事之所,设局长一人,书记官一人,高等访事官六人,差弁四人;辖探访队一队,设队官、副队官、书记官各一人,使役四人,暗目二十人。左路局与右路局各设局长一人,书记官一人,差弁二人,局役四人;辖探访队二队,每队设官同中路局。巡警部改为民政部后,本队属民政部,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与稽查辑捕局合并,改为缉探总局。

猜你喜欢

  • 伎术官

    官名泛称。唐朝为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太仆寺、左春坊等部门具有天文、音乐、医术、阴阳卜筮等专门技能并管理该事务的官员的通称。分本色出身与非伎术出身两种。以伎术起家出仕者为本色出身,其叙迁有限制,不得

  • 权发遣

    官制用语。宋朝除授差遣的一项规定。资序低而任重,低两等资序为权发遣,低一等者为权知。参见“权发遣三司判官”。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宋太祖罢节度使之制,派京朝官出知府州事,不拘铨选常规,资序相当者称知,资序

  • 职方下大夫

    即“小职方大夫”。

  • 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司法院。掌理各中央机关中事务官的惩戒事务。设委员长一人,初由司法院副院长兼任,后改为专任;委员九至十一人,其中须有三至五人曾充任简任法官职务的。惩戒委员的任期,初为两

  • 俸满

    任官制度。明清官员任职满一定年限后可酌情升调,称“俸满”。清制,京官以历俸二年为俸满,外官以历俸三年为俸满,并以俸满作为等待补缺的选班之一。

  • 延庆宫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延庆宫契丹军民之政。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 鸿胪寺主簿厅

    官署名。明清两代在鸿胪寺设主簿厅,是主簿的办事机构。主簿掌章奏与文书往来。清制,主簿厅所属有档房、启疏科、俸粮科。

  • 绰尔齐衙门

    见“绰尔齐巴”。

  • 选侍

    内命妇名。明置,一为皇帝之妾。《明史·李康妃传》记光宗时有二李选侍,人称东、西李;一为太子之妾。《明史·孝和王太后传》记其“初侍光宗东宫为选侍。”

  • 干事官

    金朝对干办公事官员的称谓。通常不隶属省部,由专掌军资储备大臣委派,从事计本息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