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冶方令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令。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令。
官名。①掌管军政、军赋、马政的执政大臣。亦称“大司马”。相传殷朝已置。《礼记·曲礼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西周为三公之一。《盠方彝铭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清漪园之主管官。兼领静明园、静宜园。掌三园管理、修缮、器皿陈设及属官迁除奖罚事。乾隆十六年(1751),改瓮山、金海为清漪园,置总管大臣,无员限,由皇帝特简。官名。清代合称北京西郊
狱名,也写作“请室”,汉置,为居禁犯人之处。《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及降侯免相之国,国人上书告以为反,征系清室。”注:“《集解》曰:《汉书》作‘请室’。如淳曰:请室,狱也。”
见“大司族”。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机构。雍正八年(1730)设。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按时汇奏。同时,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课程”。长官为管理大臣,无定员,于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其下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孙权任此校尉。《三国志·吴书·孙策传》:“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注:“《吴录》载策表曰……臣以十一日平旦部所领江夏太守行建威中郎将周瑜……奉业校尉孙权……等同时俱进。”
官名。战国置。余子,嫡长子之弟,亦称众子或庶子。余子啬夫,管束和役使余子的长官。三晋官印《簠斋古印集》第四三号:“余子啬夫”。
官名。金置。太祖建国时以四勃极烈共掌朝政,后又增设乙室、移赉两勃极烈。太宗改制,仍设回勃极烈,称谙班、国论忽鲁、国论左、国论右勃极烈。熙宗时废。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魏时行施,《魏书·陆定国传》记定国于延兴五年(公元475年)坐事免官爵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