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招讨使

招讨使

官名。宋朝一路至数路地区之统兵官,掌招抚讨伐事务,不常置。辽、金、元三朝为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长官。辽招讨使负责统领编入军籍之俘降军兵,金招讨使掌招抚征讨及接受贡纳、颁给赏赐等事,元招讨使掌招抚征讨事。明朝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仅四川设一员,从五品。乃土官官署招讨司之长官。管所辖之土兵及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清初沿置,雍正六年(1728)废,次年改设流官。详“土官”。


官名。唐置,掌征伐,兵罢则省。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外官·元帅》。宋代也有,不常置,掌收招讨杀盗贼之事。见《宋史·职官七·招讨使》。辽代北面边防官中有招讨使。见《辽史·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金代在西北路、西南路、东北路置招讨使,正三品,掌招怀降附,征讨携离。见《金史·百官三·招讨司》。元代在吐番(吐蕃)、刺马刚、天全、倴不思、沿边溪洞置招讨司,设招讨使一员,正三品。见《元史·百官七·招讨司》。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招讨司,置使一人,从五品,副使一人,正六品,为土官武职。见《明史·职官五·土官》。

猜你喜欢

  • 烧钞东西库

    元户部所属机构。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始置昏钞库,用正九品印,置监烧昏钞官。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分置烧钞东西二库,秩从八品,掌销毁收换的旧钞币。各置达鲁花赤、大使、副使等。

  • 世柱国

    世世代代为国柱大臣。《后汉书·杨震传》:“赞曰:杨氏载德,仍世柱国。”言世为国柱之臣。《杨震传》说:“自震至彪(杨震的曾孙),四世太尉,德业相继”,“累业载德,继踵宰相。”故称之为国家的柱石之臣。此处

  • 纠察案

    官署名。南宋置,属刑部,掌审问大辟狱案。

  • 祗应司大使

    官名。元置,为祗应司长官,从五品,掌王府、寺观修缮、妆銮、油漆、裱褙等事。见《元史·百官六》,参看“祗应司”条。官名。元置,为祗应司的主官,见“祗应司”。

  • 帐籍告身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兵部,掌兵部帐籍,颁发武选告身。南宋因之。

  • 署职

    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至清朝,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如署笔帖式、署亲军校等。

  • 绫锦院副使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置,分东、西二使,简称绫锦副使,为绫锦院次官。后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

  • 步兵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步队、陆军警察队、军乐队一切事宜,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各镇操场、靶场事。置科长、

  • 太子校书

    官名。北齐置。东宫官属,从九品上。隋及唐初沿置,属门下坊司经局。隋置六人,从九品上。唐高宗龙朔二年(662)起属左春坊司经局,四人,正九品下。与太子正字同掌校刊经史。明朝詹事府司经局亦置,二人,正九品

  • 三卫官

    官名统称。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仿唐制置亲卫、勋卫、翊卫等三卫官,以三卫郎 (后改三卫侍郎)一人为长官,三卫中郎二人为副长官,其下分置三卫博士、三卫主簿,亲卫、勋卫、翊卫郎及中郎。皆以贤德、勋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