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护法军政府

护法军政府

护法运动时期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产生的军政府。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七月,孙中山反对北洋军阀解散国会,提出拥护约法、恢复国会的主张,率驻沪海军到广东。一部份议员离京南下,拥护孙中山护法。八月,南下议员在广州召开国会,因不足法定人数,称国会非常会议,组织护法军政府。八月三十日通过《军政府组织大纲》,次日公布。依照这个大纲的规定,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元帅二人,均由国会选举,任期无具体规定。军政府设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交通六部,各部设总长一人,由国会分别选出,咨请大元帅特任。但当总长缺位尚未选出之前,大元帅得先任命署理。军政府设都督若干人。以各省都督赞助军政府者任之;凡有举全省兵力,宣布与非法政府断绝关系者,亦得任军政府都督。次年五月十日修正通过《军政府组织大纲》,改大元帅独任制为总裁合议制。军政府设总裁会议,由总裁组成。总裁由国会选举,人数并无具体规定。军政府设置政务院,由政务员组成,政务院长和各部总长均为政务员。政务院长由国会选举,经总裁会议任命;政务员辅助总裁对国会负责。凡用军政府名义发出的政务性文告,由总裁连署,并经政务员副署。政务员和总裁意见不同时,得开联席会议决定。联席会议以总裁、政务员和各省军代表会同举行。政务院设置参事会,由各省省议会选出参事二人经总裁会议任命组成;无省议会的地区,由当地的法定机关选举。军政府的军事机关除政务院所辖军事行政机关外,还有军事委员会和参谋部等。五月的军政府改制是桂系军阀唆使政学系劫持非常国会排挤孙中山的行动,孙中山被迫赴沪。后桂系军阀向北洋军阀靠拢,将军政府撤销。

猜你喜欢

  • 分袭

    清朝封爵制度之一。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清制,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准予分袭。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不准分袭。

  • 路录事司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人,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

  • 豚尹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襄公十八年》:“楚子闻之,使杨豚尹宜告子庚”。

  • 左右清道卫

    东宫警卫机构。唐置,见“左右虞候府”。

  • 佐贰

    作为副职的官员称佐贰。《新唐书·食货志四》:“主以郎官,其佐贰皆御史。”清朝称州同、州判、县丞等为佐贰之官。

  • 五府

    官署合称。西汉指丞相、御史大夫、车骑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府。东汉指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府。魏、晋以来,用作诸公府的泛称。②唐朝十六卫之左、右卫,各有亲卫之府一,称亲府;勋卫之府二,称勋一府、

  • 白虎校

    犹言白虎营、白虎军。汉时军队编制最大的单位称“部”(营),部置校尉一人。如西汉东汉皆置的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虎贲校尉(掌轻车)中的“射声”、“虎贲”,既有“营”的意思,也有“兵种”的意思。故言“

  • 才膺管乐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于吏治类科目。神龙二年(公元706年)诏举,张大求等九人及第。

  • 典天鱼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 江南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江南司郎中。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长官。顺治元年 (1644) 设,满、汉各一人,皆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长官。顺治元年 (1644)设,汉一人。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