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安庆等处、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副使一人。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
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十”,取其整数。详“十二常侍”条。
官名,汉置,掌帅轻骑兵征伐。《汉书·卫青传》:“右贤王惊,夜逃……汉轻骑校尉郭成等追数百里,弗得。”武官名。汉置,掌骑兵。郭成曾任此职,见《汉书·卫青传》。
春秋晋等国所置上军之副长官。
官名。南诏官,主工作,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等兼充。
参见“王国三令”。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将,掌理海军造舰事务。
指一级官署。历代所设,名称不一,地位悬殊。北齐门下省辖有尚食、尚药等六局,太常寺太庙署下有郊祠局、崇虚局。后代亦有设局者,如太医局、礼制局、司经局、掖庭局,以及宦官衙门中的兵仗局、银作局等。至清末内阁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立法院秘书处”。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