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笔俊拔超越辈流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杜昱等七人及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杜昱等七人及第。
官名。简称河南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
①官署名。金朝管理狱囚之机构。设司狱一员,下设司吏二人、公使二人、典狱二人。②官名。金朝始置,设于各司狱官署,为管理监狱之官长,正九品,另有属诸节镇者,正八品。元、明、清三朝沿置,为司狱司之主官。又,
监狱名。宋置,由侍卫亲军步军司主管,拘禁该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
地方政权机构名。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又称“蛮夷长官司”。秩如下州,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等,多以土人为之。明、清沿元旧称,只作为土官世袭的地方政权。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长官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次官,置一人。
见“开封府左少尹”。
官名。宋朝置。隶属都一级统兵官,由都头、副都头或军使、副兵马使管辖,位在将虞候下、押官上。低级军职名。宋代马步军“都”一级编制中有承局一职,在马军由军使、副兵马使管辖,在步军由都头、副都头管辖,地位在
见“金吾街仗司”。
科举制科之一。五代后周世宗时始设,属于儒学类科目。宋太祖时沿置,不论前资、现任职官或是黄衣草泽之士,均许应诏对策。
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