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御史中丞

御史中丞

官名。西汉始置,为御史大夫副贰,秩千石。简称中丞、中执法。居宫中兰台,为宫掖近臣。其主要职掌为监察、执法; 掌管兰台所藏图籍秘书、文书档案; 外督诸监郡御史(武帝以后为诸州刺史),监察考核郡国行政; 内领侍御史十五员,监督殿庭、典礼威仪,受公卿奏事,关通中外朝; 考核四方文书计簿,劾按公卿章奏,监察、纠劾百官; 参治刑狱,收捕罪犯等。汉初百官奏议先呈御史大夫,经由中丞,始得上呈; 皇帝诏命经中丞传达御史大夫,始得转达丞相执行,故比御史大夫更接近皇帝。武帝以后,章奏诏命出纳之职移归尚书、中书,又增丞相司直、司隶校尉监察京师百官,然仍以中丞为最尊。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后,中丞曾改名大司空长史、御史长史,实为诸御史之长。东汉独立为御史台长官,秩千石。名义上隶少府,专掌监察、执法,领治书侍御史、侍御史,常受命领兵,出督军旅。与司隶校尉、尚书令并号“三独坐”,为京师显官,职权甚重。三国沿置。魏四品,一度改名宫正,旋复。又或置督军御史中丞,两晋南北朝及十六国皆置。南朝亦称南司,其职虽重,世族名士多不乐为之。晋、宋四品,梁十一班,陈三品、二千石。北魏改名御史中尉,北齐复旧,从三品,皆甚重其职。隋朝因避文帝讳,改置御史大夫为御史台长官。唐初因之,高宗时因避讳,改御史台次官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员二人,佐御史大夫监察弹劾百官,为清要之选。初为正五品上,武宗会昌二年(842)升正四品下。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宪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置左、右肃政台中丞,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名左、右御史台中丞,玄宗先天(712—713)中复并为一御史台,中丞员二人。中唐以后,御史大夫常缺而不授,中丞权任甚重,亦用作外官所带宪衔,然御史台日常具体事务实由诸侍御史主持。宋朝为御史台长官,初为正四品,兼理检使,常以他官兼、权,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为正员职事官,从三品。辽、西夏、金、元则为御史台次官。西夏多由党项贵族担任,后期多出任辽、金使节。金从三品。元初从三品,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升正三品,二十七年升从二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正二品。江南、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亦置。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二员,正二品,为御史台次官,职甚清要,明洪武十三年(1380)分设左右,旋罢。清朝为各省巡抚兼右副都御史的别称。参见“御史台”。


官名,秦汉皆置,俸千石,初为别监御史在殿中,密举非法。后为御史台率。属官有治书侍御史二人,俸六百石,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非。侍御史十五人,俸六百石,掌察举非法,受公卿郡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御史中丞》。北魏改御史中丞为御史中尉。唐朝御史中丞正四品下,为御史大夫之佐官,御史台的副长官。宋朝御史大夫不常置,中丞为台长官。见《魏书·官氏志》、《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宋史·职官四·御史台》、《通典·职官六·御史台》。参看“御史大夫”条。

猜你喜欢

  • 司膳郎中

    官名。即膳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 复名膳部郎中。

  • 护南蛮校尉

    参见“南蛮校尉”。官名。晋与南朝宋置南蛮校尉,南齐建元元年(公元479年)改称护南蛮校尉,肃荆州。三年(公元481年)省,延兴元年(公元494年)复置,建武中省。

  • 发引使

    使职名。金朝勋臣死后,皇帝派官员担任送丧柩车的执引前导,称发引使。

  • 各街道医生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专治天京各街道居民疾病,员额六十人,官阶为职同军帅。

  • 宫殿监都领侍

    官名。清朝四品太监之衔名。为太监之最高职衔,充敬事房总管。清制,太监品级最高不过四品,然清末亦有特赏二品顶带者,如李莲英等。

  • 留都

    明代陪都之称。见“陪都”。

  • 刑礼房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为其办事机构五房之一,分主刑、礼众务,设堂后主书三人,掌行遣文书工作。

  • 粮服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经理被服,发放军粮,以及战用粮秣、炊具、马装、器具之购备,并兼管被服呢革各厂。置科长、科员、录事。

  • 理刑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理刑司郎中。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蒙古各一人; 后改设蒙古二人。

  • 太子小宫尹上士、中士

    官名。北周置,见“太子宫尹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