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侮副尉
武散官名。唐宋置,唐制秩从八品下,宋制,秩从八品。
武散官名。唐宋置,唐制秩从八品下,宋制,秩从八品。
吏员名。晋置,属尚书省。参见“郡省事”。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六品贴职,位在直阁之上。官名。政和六年 (公元1116年)置,为贴职之一,用以待馆阁之资深者,多由直龙图阁升任。
官名。周置,也写作饎人,掌炊事。《周礼·地官·人》:“人,掌凡祭祀共(供)盛,共王及后之六食;凡宾客共其簠簋之食。”
①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层编制单位甲喇副长官。即参领之副贰。雍正元年(1723),改委署参领设。员额、职掌均同参领,正四品。此外,护军营、前锋营、骁骑营等皆置,详“副护军参领”等。②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
官名。清置,为会考府的主官。见“会考府”。
官名。十六国后凉、后燕皆置,掌尚书省民部曹。或说西魏初亦置。隋文帝开皇三年 (583)置为尚书省六部长官之一,由度支尚书改名。唐初沿置,高宗永徽元年 (650)改名户部尚书。隋、唐正三品。参见“民部”
官名。北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置,以三品以上官充任。三品以下官领其事,则称管勾或权判。
官名。西晋时以卫尉统诸冶令,置南北东西督冶掾,以督察铁冶之事。东晋省卫尉,诸督冶掾亦废。
官名。明朝大理寺职官自少卿以下分设左右,以便分区任事,互相稽察。后遂定以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属左,以江西、陕西、河南、山西、湖广、广西、云南属右。设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佐寺卿掌驳正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清制,对贪酷的官吏削去其职务并加以责问,称为革职责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