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质所
清末设立的未决监。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大清监狱律草案》中称之为“留置所”。
清末设立的未决监。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大清监狱律草案》中称之为“留置所”。
官名。南朝梁时侯景置。《梁书·简文帝本纪》: “侯景遣卫尉彭㑺、 厢公王僧贵入殿, 废太宗为晋安王,幽于永福省。”
逃亡的臣。《汉书·匈奴传》:“受其逋逃之臣。”
①春秋齐国五行政长官合称。《国语·齐语》:“正月之朝,五属大夫复事。”齐制,郊以外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 三乡为县,县有县帅; 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大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永兴宫各地丁户,征调兵丁。永兴宫共设提辖司四处,即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皆军政重地。
监狱名。唐置,见“京兆府狱”。
参见“布政使”。
官名,即骑郎之常侍天子者,也称常侍骑。汉置,属郎中令(光禄勋)。《汉书·李广传》:“广以良家子从军击胡,用善射,杀首虏多,为郎,骑常侍。”注:“师古曰:官为郎,常骑以侍天子,故曰骑常侍。”
官署名。元地方监察机构,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司成都路,设使、副使等职,监治成都、嘉定、广元、顺庆、永宁、重庆、夔州、叙州、马湖等路,兼劝农事。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系管理全国教育之总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劝学育才,稽颁各学校政令。在此之前,曾设管理官书局大臣、*管学大臣、*学务大臣,管理新建之各学堂。至是,始设专
清代由总督直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