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
即“都兵郎”。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中大夫掌罪隶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唐玄宗开元(713—741)中置为三夫人之首,位次皇后,正一品,与丽妃、华妃掌佐皇后论妇礼,管理后宫众务。其后置贵妃,惠妃即为其次。内命妇名。唐玄宗时置,为皇帝之妾,与丽妃、华妃合称三夫人,秩正
官名。北周置。《周书·静帝记》: “随公杨坚为都督内外诸军事。”即“都督中外诸军事”,为避杨坚父讳而改。参见“都督中外诸军事”。
散阶称号。明朝置,为文职正一品之升授。清初沿置,为文职正一品之封赠,顺治九年(1652) 改为光禄大夫。官名。明制,文官散阶正一品初授为特进荣禄大夫,升授为特进光禄大夫。见《明史·职官一·吏部·文之散
国民政府主席,又称主席委员,为中华民国政府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民政府,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国民党政府“行宪”以前的国家元首。其职权因政情和人物的的变动而有不同,多数时候只是名义上的元首。参见“国民政府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清吏司之一。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原北平部而置,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建文 (1399—1402) 中罢,改户部十二清吏司为四清吏司。成祖即位,复旧制。永乐元年(1403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即按规定每月参拜皇帝一次的官员,称月参官。参看“月参”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