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司马
官名。主管军中徒役。《墨子·迎敌词》:“役司马射自门右,蓬矢射之,予参发,弓弩继之。”孙诒让注:“役司马,盖官兵,掌徒役者。”
官名。主管军中徒役。《墨子·迎敌词》:“役司马射自门右,蓬矢射之,予参发,弓弩继之。”孙诒让注:“役司马,盖官兵,掌徒役者。”
官名。东汉末年始有其名,三国魏、晋及北魏或置。唐初置,掌讲导经学,后废置不常。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神宗升储,置一人,以他官兼任,掌讲读经史。南宋沿置,正七品,宋亡遂废。官名,三国末年始有此称,
官名。西周置。职掌不详。见《小夫卣铭》。
见“八大臣”①。
少傅之别称。即少傅。宋代杨万里《诚斋集四九·贺张魏公少傅宣抚启》:“恭审召升亚傅,命抚征师。”参看“少傅”条。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白河,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清代顺天府分管所属州县的机构。四厅各设同知,分辖若干州县,西路厅同知署在芦沟桥,辖涿州及大兴、宛平、良乡、房山四县;东路厅同知署在通州新城内,辖通州、蓟州及三河、武清、宝坻、宁河、香河五县;南路厅同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甲置,北周沿置。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甲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甲”。
官名。简称职方司员外郎。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员外郎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
官名。《汉书·景十三王传》: 成帝建始元年(前32),“复立元弟上郡库令良”。官名,汉朝在边郡置库令库丞,掌武器等物的储藏。见《居延汉简释文·卷一》。
官名。清朝福建船政长官。同治五年(1866)置。一人,特简。初为钦差大臣,正二品,光绪四年(1878)后,曾数次由地方巡抚、总督、将军等兼任,品秩不定。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