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先后隶詹事院、徽政院、储政院,掌修建佛事。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置,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二年复立。设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二员。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置,隶詹事院。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设使二人,同知一人,副使,典簿各一人,照磨一人。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置詹事院,别立延庆司,置卿、丞等。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改隶詹事院。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罢,次年复置。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先后隶詹事院、徽政院、储政院,掌修建佛事。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置,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二年复立。设使二员,同知一员,副使二员。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置,隶詹事院。秩正三品,掌修建佛事。设使二人,同知一人,副使,典簿各一人,照磨一人。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置詹事院,别立延庆司,置卿、丞等。泰定元年(公元1324年)改隶詹事院。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罢,次年复置。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始置于礼制馆,员额一人,后改称总纂;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于国史馆亦设总编纂一人。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始置,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八年,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宣抚河北路。徽宗宣和(1119—1125)末,以伐燕,命少保蔡攸充任。南宋初,宣抚司多置为副
官名。东汉置。《后汉书·邓骘传》:“使征西校尉任尚、从事中郎司马钧与羌战,大败。”官名,汉置。校尉,是仅低于将军的武官,掌领兵屯卫或征伐。俸比二千石,下有司马等官。《后汉书·孝安帝纪》:“先零种羌叛,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延昌宫马群饲养蕃息等事。置侍中、敞史等职。
文书名。上行文。用于臣下对皇帝。明朝规定,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如乞恩、认罪、缴敕、谢恩等。以及军民人等陈情、建言、申诉各事,俱用之,不加印。(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题本”。)清初沿用,明定,凡私事用
官名。清置,简称提刑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等,详见“提刑按察使”条、《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
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三等。神宗熙宁元年(1068),太学外舍招生一百人,为太学非正式学生。四年,行三舍法,始为太学正式学生。五年,限招七百人,官给食钱。元丰二年(1079),增至二千人。哲宗元符二年(10
官名。明、清国子监属官。于典簿厅设。明朝一人,从八品,掌章奏文移及本监财务出纳。清朝满、汉各一人,掌章奏文移之事。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设后宫百官时置,员三人,七品。
内官等级。南齐置,以美人、中才人、才人为之,无定员。位低于“九嫔”。闲散的官职。唐白居易《早春独游曲江诗》:“散职无羁束,羸骖少送迎。”《旧唐书·李适之传》:“适之惧不自安,求为散职。五载,罢知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