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务提调
官名。清末各学堂负责庶务之职官,又名庶务长。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国各类中等、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掌修建房屋,置备器物,雇用工役一切庶务。凡学堂中应办要事,随时与监督商办。辖文案官、杂务官各一员。
官名。清末各学堂负责庶务之职官,又名庶务长。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国各类中等、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掌修建房屋,置备器物,雇用工役一切庶务。凡学堂中应办要事,随时与监督商办。辖文案官、杂务官各一员。
官名。亦称大理寺丞。北魏或有其名。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七品。隋朝置二员,正七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勾检官,与大理正分判狱事。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一丞断事,诸丞共同参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为公主属官,管理公主家中诸事务。
官名。参见“殿中内监”。
官名,三国魏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三国志·魏书·陈留王奂》:“相国左司马夏侯和、骑士曹属朱抚时使在成都。”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为军事最高咨询建议机关。直属国民政府。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参议九十至一百八十人,咨议六十至一百五十人,以曾经任过重要军职、学识优长之海陆空军将官等充任,平时备咨询建议,并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为十五人。掌审查财政事项。
即副职,正官的佐属,犹今之“第二把”,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进同谋略,退为副佐。”
官署名。汉朝为郡国主管水利的机构,以掾领之。三国时魏或于大将军、相国等府置之,为诸曹之一,以掾、属领之。晋初不置,后或置或罢,改以参军主之。晋御史台十三曹有水曹,以侍御史主之。南朝宋、梁、北魏、北齐诸
陆海空军,在作战、防守、戒严、操练时,以高级军官发布号令者,称司令官。其办公机关称司令部。
即“奚六部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