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支科
官署名。①明清户部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会计夏税、秋粮、存留、起运及赏赍、禄秩之经费。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称支科。各设经承一人办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学部经费之收支报销,岁出岁入之预算、决算,以及教育恩给事,兼理学部所有财产器物,核算各省教育费用。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
官署名。①明清户部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会计夏税、秋粮、存留、起运及赏赍、禄秩之经费。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宣德十年(1435)隶户部十三清吏司。清顺治元年(1644)隶户部十四清吏司,称支科。各设经承一人办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学部经费之收支报销,岁出岁入之预算、决算,以及教育恩给事,兼理学部所有财产器物,核算各省教育费用。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
① 唐、宋太子太保、太子少保之别称。②清朝对太子少保之称呼。雍正 (1723—1735) 后不立太子,而保留太子傅保之名,作为大臣及有功者之加官与赠官,有衔而无实职,然仍视为荣典。大臣多以庆典而得太子
官署名。简称屯田司 。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设置屯垦,增益军储,抽分征商,伐薪烧炭,百官茔制之事。后屯种事废,主管陵工。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 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南京工部屯田清
满语官名。法克师,满语意为工匠、匠役。大,头目、首领之意。清初定汉名为“催总”,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为“司匠”。
明朝宦官,详见“御用监里监把总”。
官名。北魏时“内都坐大官”的异称。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九九《元飏墓志》。
官名。西汉武帝初置羽林骑,掌宿卫送从。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谓之羽林中郎将,领郎百人,谓之羽林郎。选送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良家子补。本武帝以便马从猎,还宿殿陛岩下室中,又号岩郎,
即“精奇尼哈番”。
官名。南宋初年置,以知枢密院事张浚充任,置宣抚处置使司于秦州,掌川陕、京西、湖北路宣抚之事,许以便宜行事,设属官如宣抚使。后设副使佐之,又设参议官专掌措置财用。官名。见“宣抚使司”。
官名。宋朝教坊属官,掌军乐。
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上谕”。因用朱砂写成,故名。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另外,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