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判
宋朝诸府判官简称。
宋朝诸府判官简称。
官名。西汉属少府,以宦官充任。有丞以为副贰。掌后妃宫女及宫中狱事。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掖庭令。东汉于掖庭令外复置永巷令,秩六百石。名义上隶属少府,掌宫中官婢。又,西汉詹事属官亦有永巷令,后
官名。清末度支部通阜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即“东北路都统军使司”。
官名。汉武帝改居室为保宫,详见“居室令丞”。
官名。即礼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礼部侍郎。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礼部侍郎为司礼少常伯,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明置,据《明会典》记载宏治三年(公元1490年)令山东布政使司劝农二参政兼理山东河道。
官名。北魏置。《魏书·韦阆传》: “(姜俭)父昭,自平宪司直,出为兖州安东长史,带高平太守。”
侍卫武官。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七品上。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铸太平天国钱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