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府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府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唐始以特殊的州改称为府,有三京府、援三京府建制的六府以及都督府。三京府与援京府建制的六府长官称为尹,都督府的长官为都督,均兼理司法。佐理司法的属官有法曹参军事与户曹参军事,前者佐理刑事,后者佐理民事;又有典狱和问事。宋代府的设置较唐代为多,与州、军、监为同级行政单位,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兼理司法的情况与佐理司法的属官与诸州相同。惟京师所在的府具有重要的司法职能,与一般的府不同。宋制,在京师以开封府(南宋的临安府同)与御史台为审判机关,而刑部与大理寺则为断刑机关,审理案件是开封府长官的一件重要工作。在开封府衙门内设左右厅,各置推官一人,佐助长官审问案件,相当于各州的“当置司”;又有左右军巡使、司录参军,亦为掌理审问的属官,其衙门分别称为左右军巡院与府院,与州的司理院与州院相当。掌检法断刑之官为法曹参军事,相当于州的司法参军事。其录问、引问之制与州同。元代的府尹、明清的知府也都是兼理司法的行政长宫。参见“州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猜你喜欢

  • 法曹令史

    官名。汉、晋、十六国后赵皆置。法曹低级官吏,掌文书庶务。官名,汉置,掌本曹文书。《后汉书·百官一·太尉·令史》:“閤下令史主閤下威仪事,记室令史主上章表报书记,门下令史主府门,其余令史各典(本)曹文书

  • 右讲经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左讲经,缺出由左觉义升补。

  • 某宫同知汉人都部署

    官名。辽置,见“十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 卜筮生

    杂任职名,唐置于太卜署,员额四十五人,从卜博士学习占卜之事,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充任卜师。

  • 府寺

    郡国官署。寺即官舍。《汉书·冯奉世传》:“攻陇西府寺,燔烧置亭。”指郡国官署。寺,官舍。《汉书·冯奉世传》:“攻陇西府寺,燔烧置亭。”《后汉书·酷吏列传·樊晔传》:“涼州为之歌曰:‘游子常苦贫,力子天

  • 掌膳郎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1377)置,以授光禄司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署丞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

  • 军民府

    见“土府”。

  • 小蕃部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参见“蕃部中大夫”。

  • 征庸

    应征出仕。《尚书·虞书·舜典》: “舜三十征庸”。孔安国传:“言其始见试用。”

  • 小虞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次官,佐虞部下大夫掌山泽草木鸟兽等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见“虞部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