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庙令

庙令

官名。汉朝置高庙令,员一人,六百石; 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掌守帝王庙,案行扫除。唐朝前代帝王庙皆置,掌开阖、洒扫、释奠之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及武成王庙各置一人,从六品下; 五岳四渎庙各置 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又有太子庙令,从八品下。宋朝五岳、四渎诸庙沿置,掌庙宇葺治修饰。庙之政令多由所在县令主管,京朝官任知县者称管勾庙事,庙令或以令录老耄不治事者充任。


官名,汉置,掌守皇帝庙。案行扫除。《后汉书·百官二·太常》:“高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守庙,掌案行扫除。无丞。世祖庙令,六百石。本注曰:如高庙。”注:“《汉官》曰:(高庙)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世祖庙)。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唐朝对前代重要帝王庙也置庙令。《新唐书·百官三·太常寺》:“三皇、五帝、周文王、汉高祖、两京武成王庙,令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掌开阖洒扫、释奠之礼。”

猜你喜欢

  • 中旨

    官府文书名。凡颁降御笔或圣旨,直接交付有关官府执行,称“中旨”。

  • 典库仓督

    官名。北齐置,属“司农寺”,参见该条。

  • 级纪抵销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给予降级、罚俸处分者,准予本人所得加级、纪录抵销。有加级,则抵销其降级; 有纪录,则抵销其罚俸。加一级可抵销降一级,兵部所叙军功加一级,可抵销降二级。纪录一次,可抵销罚俸

  • 狱掾史

    县分职吏名。秦始置,掌审决狱讼。《史记·曹相国世家》记曹参“秦时为沛狱掾。”又《史记·项羽本纪》说:“陈婴者故东阳令史。”《正义》引《楚汉春秋》作“东阳狱史。”是秦代县有狱掾与狱史。汉沿置,《汉书·薛

  • 殿中校尉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两晋、南朝宋沿之。领兵侍卫殿内,位在殿中将军,中郎将之下。由皇帝及执政大臣的亲信充任。南朝宋时银印青绶,四时朝服,武冠。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侍卫殿内,位在殿中将军下,七品。晋和

  • 都督

    ①领兵将帅。东汉末始置。《后汉书·袁绍传》: “绍乃分 (沮) 授所统为三都督,使授及郭图、淳于琼各典一军。”北魏置大都督,左、右都督。西魏亦置。②军中统兵或管理杂务的低级军官。西魏、北周府兵中置,位

  • 提标

    清代由提督统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 差辟

    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即“辟差”,见该条。

  • 掌冶方署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署。

  • 咸和苑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清河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清河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