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应天府

应天府

府名。①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以原宋州(今河南商丘)升置,为陪都,置官如开封府。金太宗天会八年(1130)改归德府。②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改集庆路 (今南京市) 置。洪武元年(1368)建国后,实际以此为京师,十一年正式定都。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以应天府为南京; 洪熙元年(1425)复为京师,正统六年(1441)重定为南京。初置知府,洪武三年后改府尹,员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 给中一人,正五品; 通判二人,正六品; 推官一人,从六品。下设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各一人,儒学教授一人,训导六人。所辖上元、江宁二县,及司狱司、织染局、都税局、宣课司、税课局、龙江递运所、批验所、河泊所、龙江关、石灰山关等。

猜你喜欢

  • 明兵法

    汉朝察举特科。亦称勇猛知兵法。始于成帝元延元年(前12),其后多见于哀、平及东汉后期。

  • 詹事府

    管理东宫事务的官署。以詹事为长官。南北朝设,东宫内外大小众务及辅翊太子之职皆属之,职权甚重。北齐设丞、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官属领太子家令、率更、仆三寺,左、右卫二坊,及门下坊、典书坊。北周不置。隋

  • 府兼理司法行政长官

    唐始以特殊的州改称为府,有三京府、援三京府建制的六府以及都督府。三京府与援京府建制的六府长官称为尹,都督府的长官为都督,均兼理司法。佐理司法的属官有法曹参军事与户曹参军事,前者佐理刑事,后者佐理民事;

  • 归圣军左厢兵马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统领归圣军左厢兵马。

  • 翟雉氏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五工正之一,贾逵释为攻金之工,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 右辅

    官名。十六国西秦乞伏国仁建义元年 (385)置,位在左、右相及左辅之下。后燕慕容熙光始元年(401)“改北燕台为大单于台,置左、右辅,位次尚书”。汉朝右扶风的别称。《史记·酷吏列传·王温舒》:“坐法失

  • 职丧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丧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掌管百官丧事,按命品以定其规格,并主持丧事。下设职丧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积弩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统领禁军中的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官名,三国魏置,掌领禁军积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太平御览》卷241《都尉》条引《魏略》:“积弩都尉,秩比二千石,后更为典弩都

  • 军士

    (1)西魏大统年间府兵初建时府兵二十四军士兵的名称。亦称“军人”。(2)北洋政府分士兵为军士和兵两等,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国民党政府沿用,并规定班的头目称班长、副班长, 军阶为中、下士, 与文

  • 只哈赤

    蒙古语,意为“渔人”。指蒙、元宫廷、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