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广西清吏司员外郎

广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广西司员外郎。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员外郎设,一人。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五人,宗室一人,满洲三人,汉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 明清刑部广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定制宗室、汉各一人。光绪三 十二年(1906)裁。

猜你喜欢

  • 行军参谋

    官名。唐朝用兵,置天下兵马元帅或元帅,则设行军参谋一人,掌军中机密。玄宗时一度罢置,旋复。

  • 缝工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缝工上士佐官,正二命。

  • 钦象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四阶之第一阶,秩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上,称钦象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三卫郎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一人,总领三卫之事,品秩同太中大夫 (从四品) ,不久改三卫侍郎。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 守制

    旧时,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须解职,在家居丧,称守制。子为父母守制,居丧三年,丁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计闰,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然后除服。出继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居丧。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承重

  • 正一真人

    道教封号。全称龙虎山正一真人。明清掌道教者,领龙虎山上清官道众。洪武元年(1368)张正朝入朝,封为真人,秩二品,世袭。隆庆(1567—1572)中革去真人,只称提点,万历(1573—1620)初仍复

  • 巡警公所

    官署名。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设。置巡道一人,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各科置科长(正六品)一人,副科长(正七品)一人,科员(正八品)若干人。掌全省巡警、消

  • 郡都水掾

    郡分职吏名。见“郡水曹”。

  • 仪制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仪制司郎中”。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仪制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1650)

  • 御酒房提督太监

    官名。明置,为御酒房长官,掌造御酒。见《明史·职官三·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