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尚方令丞
官名。见“尚方令丞”。
官名。见“尚方令丞”。
官名。南北朝置。北魏末,贺拔胜兄弟皆以强弩将军任此。官名。北魏置,为州军府侍卫队之长。《魏书·贺拔胜传》记“正光末,……胜与兄弟俱奔恒州刺史广阳王渊。……渊……表为强弩将军,充帐内军主。弟岳亦强弩将军
官名。全称“镇守盛京等处将军”。清朝盛京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顺治元年 (1644)设留守大臣一人,驻盛京。三年 (1646) 改称昂邦章京,康熙元年 (1662) 改称镇守辽东等处将军,四年改称镇守奉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献牺牲以荐祭祝。《淮南子·时顺训》:“乃命宰祝,行牺牲,案刍豢,视肥臞全粹”,“以犬尝麻,先荐寝庙”。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奉天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左司设。掌核盛京、黑龙江、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兼理宗人府、理藩院文移。设郎中,蒙、汉各一人;员外郎,满,汉各一人;
官名。北魏置。亦称行台吏部郎中。《魏书·裴延儁传》: “高祖南伐,(裴夙)为行台吏部郎,仍除征北大将军穆亮从事中郎。”职掌略同“吏部郎”。
官名。清末度支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务。
官名。金置,为大宗正府副长官,正三品,位在“判大宗正事”、“同判大宗正事”之下而在大宗正丞之上。与其他长官共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泰和六年改称同签大睦亲事。见《金史·百官一·大宗正府》。官名。金置,
官署名。汉朝所置御史台五曹之一。设侍御史主之,掌监督诸厩马署。官署名,汉置,为侍御史所属五曹之一,掌官厩马,监督诸厩马署。《宋书·百官志下·侍御史》:“秦置侍御史,汉因之,二汉员并十五人,掌察举非法,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土地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土地测量登记、土地征收、垦荒、业主佃户争议处理、土地使用重行划分。
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管商业银行、各业赛会各事,并本部经费报销。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庶务司。官署名。清末置,属商部。掌管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