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考试院的副官长。见“考试院”。
官署名。唐代宗大历(766—779)末已置,后分南、北两院,各置使一人,以宦官充使。五代迄宋,改用士人,亦分南、北两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名物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仪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为司赞、典赞之佐。宋朝为尚仪属佐,协助司赞掌礼仪、班序、设版、参拜之事。金沿唐宋之制,置二人。明朝置为女官六局中尚仪局
官署名。北魏置,主管佛教事务,由监福曹改名。以沙门统为长官,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508)下诏: “自今已后,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仍依俗断,余犯悉付昭玄,以内律僧制治之。”(《魏书·释老志》)北齐时称昭
官名。参见“左给事中”。
官名。宋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以后,于诸王府各置侍讲一人,为诸王讲解经史。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二人,以五官正充任,为司天监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司天监罢。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陈定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八班。
官署名。隋朝尚书省六曹之一,唐朝为尚书省工部。
见“十武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