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金吾街仗司
见“金吾街仗司”。
见“金吾街仗司”。
官署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五府之一,置中郎将总府事,左、右郎将副之,下领兵曹参军、校尉、旅帅、队正、副队正及近卫卫士翊卫等属,掌宿卫,号称内仗,极受亲信。
官名。明初刑部都官部长官。初二人,正五品。洪武十三年(1380),改一人。掌本属部之事。参见“都官部”。
官场用语。清制,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会衔”。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称王会清吏司郎中。
官名。东汉始置,为尚书台佐贰官,居尚书左丞下,秩四百石。掌授廪假钱谷,假署印绶,管理尚书台专用文具及诸财用库藏,并与左丞通掌台内庶务,保管文书章奏。魏、晋南朝为尚书省佐官,位次尚书,与左丞共掌尚书都省
见“馆伴使”。官名。见“馆伴使”。
官署名。宋仁宗天圣元年 (1023) 置,以枢密副使张士逊、参知政事吕夷简、鲁宗道总领,掌考校茶、盐、矾税岁入登耗,更立新法。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参谋总长,掌管青年军复员士兵的管理、教育与分配事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改通政使为通政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官名。明置,为通政寺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其佐官有少卿、左右补缺、左右拾遗等。见《明史·职官二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