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政务。豫王府设官如下:豫第大旗手,掌军中大旗,计一人。六部书,分掌政务,有豫吏书、豫户书、豫礼书、豫兵书、豫刑书、豫工书各一人。豫
元、明、清三朝掌管官府文书图籍之机构。元朝始署于翰林院,设典籍办理所属事务。明朝设于翰林院、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至二人。清朝设于内阁、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人或数人。唯内阁大学士以下皆无官印,如对外行文
官名统称。宋朝诸州府录事参军(简称录事)、司户参军(简称司户)、司理参军(简称司理)、司法参军(简称司法)等统称。录事掌本州府官府庶务,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 司户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或分
匈奴官名。分左、右,由异姓贵族充任。通常居单于庭,为单于辅政近臣。汉时匈奴官名,为异姓大臣,分左右,掌领兵、辅政。《后汉书·孝和帝纪》:“南单于安国叛,骨都侯喜斩之。”匈奴的国君称单于,其官属为“左右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官名。北魏置。掌传达皇帝诏命,及宣召大臣。地位不高。
参见“光禄丞”。官名。为光禄寺卿的佐官,其地位仅次于少卿,掌衙署内部事务。见“光禄寺”。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四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与总部、比部、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遂罢。
官署名。北魏初置,太武帝时,于洛拔曾任监御曹令,后省,孝文帝延兴五年(475)九月复置。负责料理皇帝生活起居事务,以令、长为长官,还有内廷派驻曹中监察政务的监御曹给事。
学校名。商代设置,以养老、明人伦为主,分右学与左学,右学招收贵族子弟,以国老为教师,左学招收平民子弟,以庶老为教师。《礼记·王制》说:“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学中教学内容除礼外还有书,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