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位
指居其位而不治其事,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吏。《汉书·朱云传》:“云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指居其位而不治其事,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吏。《汉书·朱云传》:“云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财务、田亩、粮租、契税、杂税及盐务等事。
见“堪布”。
汉初王国置廷尉,掌刑罚,为司法行政长官,景帝中五年令诸王不得治民,省廷尉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汉初由王国自行辟除,掌王国刑罚之事。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45年)省。
①官名。古代农官之长。即稷。《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后土为社; 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杜预注: “弃,周之始祖,能播百谷,汤既胜夏,废柱而以弃
官名。隋朝太史曹置一员,掌教习历生。唐朝沿置,一员,从八品上; 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名保章正,隶太史局(后改为司天台)。伎术官名。隋秘书省太史曹所属,掌历算伎术,并以其伎术传授历生。
官名。唐末、五代盐铁、户部、度支三司所置属官。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933)以盐铁转运使额职极多,将其设为尚书省省职,为转迁之序,位正押衙下、衙前都虞候上。
文书名。上行文。启之用作文书,魏晋时已有,晋尤盛行,时为臣工向皇帝启奏的文书之一。明沿唐制以启本作为百官上书于东宫(皇太子)或对诸王言事文书之专称。款式与题本同,亦有批红。清初多尔衮为摄政王,大臣官员
亡国的王,即亡国之君、亡国之主。《后汉书·陆康传》:“岂有聚夺民物,以营无用之铜人;捐舍圣戒,自蹈亡王之法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以刘璋子刘循为之。职掌不详。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以刘璋之子刘循为之。《三国志·蜀书·刘璋传》:“初,璋长子循妻,庞羲女也。先主定蜀,羲为左将军司马。璋时
官名。吐蕃官,又曰喻寒波掣逋,与副整事喻寒觅零逋、小整事喻寒波充等任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