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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食

官名。隋始置。高祖开皇二年(582) 置为宫廷女官,视从九品,掌宫廷膳事。炀帝置为尚食局长官,二人,从五品。唐朝沿置,改正五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女官名。掌供帝王膳食等。秦置为六尚之一;汉因之,为五尚之一,后省并太官汤官。后世多置。《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宫官·尚食局》:“尚食二人,掌供膳羞品齐。总司膳、司醖、司药、司饎。凡进食,先尝。”金明皆沿其制。见《金史·百官三·宫人女官》、《明史·职官三·女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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