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辇典御
官名。隋初为尚辇局的主官,炀帝时改为奉御。宋复为尚辇局的主官,位在奉御上。见“尚辇局”。
官名。隋初为尚辇局的主官,炀帝时改为奉御。宋复为尚辇局的主官,位在奉御上。见“尚辇局”。
官名。唐置,属舟楫署,掌运漕之事,开元中废,参见“舟楫署”。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 (1910) 设,俱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无定员。驻札各省,掌调查各省军人、军事之情况,以报告本部。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右羽林军统兵次官,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员二人,从三品。德宗贞元三年(787)增一员。辽朝亦置,为加官。
掌管里社日常事务、主持里内祀神祭祖和集体娱乐活动的人员。《汉书·陈平传》:“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颜师古注:“宰,主切割肉也”。又《后汉书·王脩传》:“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脩感念母,哀甚,邻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 (1407) 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牧养牛羊豕之事。洪熙 (1425) 中并入蕃育署。宣德十年 (1435) 复置
官名。秦始置尚方令,属少府。汉沿置,有丞。尚方是制备宫廷器用的机构。《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其所作器物当是镂镶金玉等贵重物品。《汉书·朱云传》记朱云说:“臣愿赐尚方斩马
官名。北齐置,见“食官署令丞”。
官名。宋朝置,掌三省门钥。初以小使臣充任,南宋宁宗嘉定四年 (1211),以曾任知县、通判资序人充任。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立府潼关,设京辅都尉一员、副都尉一员,领兵护卫京畿。
官名。负责击鼓,《后汉书·文苑列传·祢衡传》:“(曹操)闻衡善击鼓,乃召为鼓史……鼓史何不改装?”《世说新语·言语》作“鼓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