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左司员外郎
官名。唐朝武则天永昌元年(689)置,员一人,从六品。中宗神龙元年 (705) 省,二年又置。协助郎中处理都司政务。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寄禄官,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员一人,从六品,协助郎中掌吏房、户房、礼房之事,受付吏、户、礼三部之事,举正文书稽失。金朝亦置,员一人,正六品,协助郎中掌本司奏事,总察吏、户、礼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起居注官。元朝尚书省亦置,员二人,正六品,职掌如故。
官名。唐朝武则天永昌元年(689)置,员一人,从六品。中宗神龙元年 (705) 省,二年又置。协助郎中处理都司政务。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寄禄官,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为职事官,员一人,从六品,协助郎中掌吏房、户房、礼房之事,受付吏、户、礼三部之事,举正文书稽失。金朝亦置,员一人,正六品,协助郎中掌本司奏事,总察吏、户、礼三部受事付事,兼带修起居注官。元朝尚书省亦置,员二人,正六品,职掌如故。
官名。金置,为提举仓场司长官,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出纳公平及勿使亏损败坏。另有监支纳官十六员,正八品。见《金史·百官二·提举仓场司》。
官名。宋朝入内内侍省宦官,位在贴祗候内品上、祗候内品下。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置。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掌皇太妃宫帐侍应之事。由著帐户充其杂役。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 (1292),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官署名。清末京师司法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内外城工巡局发审处设,直属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掌京师民事、刑事诉讼事宜,重大案件咨刑部处理。辖看守所、待质所。置五品正审官,总理厅务。三十
参见“上书房”。
官名。明朝文官勋级之一。为文勋十级中第六级。凡文官从三品,经再考之后,可授此勋。勋官名。明置,为文勋第六阶,秩从三品。
官署名。明朝于各王府置,隶王府长史司。置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典仪副一人,从九品。掌陈仪式。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男同为从五品。
清朝地方官员对巡抚之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