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简科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官名,即西域长史,详“西域长史”条。
军事编制。明朝京军置,隶附五军营,设坐营官一人,下分四司,各设把总二人。掌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明代五军营附属营之一。设坐营官一人,掌操练上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共分四司,每司设把总二人。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属财政部。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其职掌为:一、整理币制;二、调查货币;三、货币计算;四、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输入;五、监督造币
官名。秦以来有谏议大夫。唐德宗贞元四年 (788) ,分置左、右,各四员。右隶中书省,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宪宗元和元年 (806)罢左、右之号,武宗会昌二年(842)复分左、右。初为正五品上,后升正
官名。又称“雕人”。《周礼》冬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雕凿器物。《周礼·冬官·考工记》: “刮摩之工: 玉、楖、雕、矢、磬。”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一班,与电威将军同班;普通六年(525)定制后班阶稍降,列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
官名。明初户部浙江部、刑部浙江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浙江部”。
官名。南朝置。除与内殿中监共掌皇帝衣食住行外,兼掌传达皇帝诏勅。品卑而亲近皇帝,幸臣常居此以弄权。参见“殿中监”。官名。南齐设置,见“殿中监”。
官名。西汉置,属太常(奉常),为太宰令副贰,助令掌管宫廷宰工鼎俎馔具及祭祀所用食物。北齐为太宰署副长官。官名,俸二百石,为太宰令的佐官,助令掌宰工等事。参看“太宰令”条。
内朝官,又叫“中朝官”。指在宫内接近君主的各官,与“外朝官”相对而言。自汉武帝以后,朝官分为内朝(中朝)官、外朝官两部分,内朝官如侍中、常侍、给事中等,外朝官包括自丞相以下的正规官员。参看“中朝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