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位
官位。潘岳《西征赋》:“寮位儡其隆替,名节漼以隳落”。
官位。潘岳《西征赋》:“寮位儡其隆替,名节漼以隳落”。
官名。将军名号。北魏置,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六品上。可作为士族的起家官。《魏书·崔挺传》:“(崔朗)以军功起家襄威将军、员外散骑常侍。”隋初列为散号将军,正八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
即“大都警巡院”。
官名。清末资政院筹办官员。光绪三十四年(1908)始置。无定额,由各部院侍郎、丞、参兼充。二、三、四品不等。掌帮办资政院开办事务。
官名。见“同文寺”。
官名。见“匠师中大夫”。
官名。① 南朝宋、梁置。在皇帝、诸王及州郡长官左右担任侍卫及洒扫铺设等职。地位较低,多由寒人充任。北朝在皇帝左右的斋帅地位较高,常兼任其它较重要的官职。《魏书·李灵传》:“(李翼)初为荡寇将军、斋帅,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每月截缺后,以本月所开各缺,按数截出到班者若干人、经司议、堂议后,至选日掣签以定。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属官,置二员,从八品上。官名,汉置,掌佐司竹长种植养护园竹。参看“司竹长”条。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官署
县门下吏名。汉置,为县主记室的吏员,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参见“县记室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