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居官
官场用语。又称私居官。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称为私居、寄居官。意指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之臣。
官场用语。又称私居官。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称为私居、寄居官。意指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之臣。
官员任职的保障措施。依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除特任官、公使、秘书以外,文官非受刑法的宣告、惩戒法的处分,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免职:一、因身体
官名。北魏置。《魏书·尉古真传》:“太宗初,(尉古真)为鸿飞将军,率众五千,镇大洛城。”
见“典膳署”。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东汉末置。《三国志·公孙瓒传》:“太祖与袁绍相拒于官渡,阎柔遣使诣太祖受事,迁护乌丸校尉,而(鲜于)辅身诣太祖,拜左度辽将军。”一说拜鲜于辅为右度辽将军。将军名,东汉末年置,掌帅军征伐。《三国志
官名。宋朝置于东、西上閤门,为閤门宣赞舍人之佐,与舍人同为阁职。元朝于各省、路、州、县分置,为供差遣之衙役。后亦指官府衙役及大户仆从头目。① 官名。宋朝内侍省、入内内侍省有祗候小内品、祗候内品、祗候高
官名。隋置,掌安置外国使者的驼马船车,并纠察非违。
刑部之别称。
官名。参见“左佥承”。
官名,汉置,掌北军(禁卫军)财务。《史记·田叔列传》:“任安笞辱北军钱官小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