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正司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为宫廷女官衙门。初设宫正二人,正六品。十七年改一人,正五品。增司正一人,正六品。二十七年增典正一人,正七品。次年定制,设宫正一人,司正二人,典正四人,女史四人。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大事则奏闻。永乐(1403—1424)后,尽移其职于宦官。
官署名。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詹事院为徽政院,詹事院所属的府正司改归徽政院,改称宫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复为府正司。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为宫廷女官衙门。初设宫正二人,正六品。十七年改一人,正五品。增司正一人,正六品。二十七年增典正一人,正七品。次年定制,设宫正一人,司正二人,典正四人,女史四人。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大事则奏闻。永乐(1403—1424)后,尽移其职于宦官。
官署名。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詹事院为徽政院,詹事院所属的府正司改归徽政院,改称宫正司,秩从三品,掌鞍辔弓矢等物。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复为府正司。
官名。北齐文宣帝天保(550—559)中置,为领军府长官,总掌禁卫诸军,在领军将军之上。权势极重,二品,位次尚书令。参见“领军府”。
爵位名。北周置,地位在县男之下,命数未详。
官名。又作“炮宰”。商朝始置,春秋战国沿置。掌烹制饮食。《韩非子·难言》: “(伊尹)身执鼎俎为庖宰。”《新语·杂事四》: “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则庖宰,监食法皆当死。”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由太子备身正,副都督统领,侍卫东宫。九品。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典牧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也写作“廱太宰丞”,西汉置,为雍太宰令之副,助令掌五畤祭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参看“雍太宰令”条。
郡守的副职。元虞集《道园学古录二·送人之剑阁倅寺》:“乡人游雪界,郡倅试冰衔。”清朝称府通判为郡倅。参看“通判”条。
官署名。金朝属少府监。掌制作皇宫、陵庙、省、台、部内所用诸物。设令、丞、直长诸官,秩从六品、从七品、从八品。辖有裁造匠六人,针工妇人三十七人。章宗明昌三年(1192)置直长职。官署名,金朝置。掌造龙凤
官名,为将军属官,俸千石,为事务长官;但也有的领兵,称将兵长史。《后汉书·马援传兄子严》:“后拜将军长史,将北军五校士、羽林禁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卫护南单于,听置司马从事。”
武官名。汉置,为将军所属司马之一,掌领营兵。《汉书·谷永传》记车骑将军音请谷永补营军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