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1、为“签书枢密院事”的简称。宋太平兴国四年以兵部员外郎石熙载为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该官之名自此始。元丰新官制行,罢之。元祐初复置。见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十二·签书院事》。2、为“签书判官
官名。明朝大理寺置,一人,正四品。详见“大理寺左少卿”条。
同“遂”。西周时期鲁国行政区划名。指国都郊外地区。《史记》卷三三《鲁周公世家》: “鲁人三郊三隧”。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参佐全军炮队事务,聚战时由其指挥督率。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军中佐官名。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置炮队,设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二年(1910)置。设正、副局长各一人,庶务、文牍、收支、编纂、译述、校对人员若干。三年,改属军咨府。
①官署名。三国魏置,为皇帝出征时随侍身边临时执行尚书台职权的机构,由尚书台部分主要官员组成,以便皇帝和执政大臣决定军国大事。两晋时不再随侍于皇帝,而由权臣控制,东海王司马越、荀藩、苟晞、温峤、刘裕等曾
官名。元朝中御府长官,正三品。
县门下吏名。晋置,见《晋书·职官志》。参见“县主记掾”。
官名。北周置。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五二○《宋永贵墓志》:“大象元年(579),任右宫伯右侍散二命士,二年,迁大都下士。”正一命。官名。北周置,府属不详,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
食邑制度之一。唐朝封户有虚实之别,其封国并无疆土,封户亦徒有虚名,唯加实封者,始食其所得封户之租税。玄宗开元(713—741)中定制,食实封者不得私征封户租调,需向太府寺领取封物,其实封有同俸赐。后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