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京兆、河南、太原三府的合称。唐于京都置牧,以为京府正官,设别驾或长史为其佐官。但充任京都之牧者,均为未出閤的皇子,而政事由别驾(贞观末改为长史)主持,职小任大,名实相乖。至玄宗时改长史为尹,始能以
宫廷给使名。辽置,属笔砚局。见“著帐局”。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寝,副司灯掌内宫灯烛,昼漏尽一刻,与掌灯分察。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灯,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亦二员
清朝同知之别称。
官名。西晋、北朝与左中兵郎互称,为尚书省左中兵曹长官。参见“左中兵郎”。
官署名。辽朝置。以太子、亲王主持,总领军政。设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等官。大元帅往往由皇储充任。官署名,辽朝置,掌全国兵马,太子亲王总其政。其官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其所属机构有大元帅府、都元帅府
即“郭什哈昂邦”。
官名。唐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始于诸卫置,员各五人,正八品下,为四色官之一; 东宫六率各置二人,从八品下。肃宗乾元二年 (759),北衙六军亦准诸卫置,员额、品秩皆同。宋初仅存其空名,未尝除授,神宗
官名。晋朝置,司空府属官。亦作“道桥掾”。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均上士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