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麟台”。
官署名。辽朝北面边防官,统领大室韦部之兵马,长官为详稳,下设都监等官。属西北路总领司。
官名。又译“札鲁火赤”、“札鲁花赤”,蒙古语,汉译“断事官”。蒙古建国之初设,领司法、财政、行政事务,诸王投下亦设。札鲁忽赤之长称“也可札鲁忽赤”。元朝在大宗正府、中书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掌刑狱
宰相之别称。北宋时因宰相于中书省内之政事堂办事而有此称。元朝沿称。明朝大学士握宰相之权,于内阁办公,居中,中书居东西两房,故称中堂。清朝用以称呼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宰相的别称。唐代宰相在中书省政事堂办
北齐郡主簿名目之一。见“郡迎新主簿”。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唐朝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清宣统三年改各省盐运使为盐务正监督,省盐法道,改置副监督,统辖于盐政大臣,掌察场民生计、商民行息、水陆运输等。见《清史稿·职官三·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因办理与外国交涉事务的需要,於各省省会设有“特派交涉员”,由外交部特派,承外交总长之命办理全省外交行政事务;各通商大埠,亦分设交涉员,称为“外交部某省某埠交涉员”。特派交涉员与各埠交
满语官名。汉名为给使什长。清初,满洲八旗每旗内设他库尔使(给使应役之人)十名,内设壮尼大一员。正六品。掌管一旗承差人役事宜。例由他库尔使补授。此外,蒙古、汉军旗中亦设。
爵位名。明置为较低等封爵,以封郡王非嫡长之四世孙。官名。明宗室封爵有镇国中尉。《历代职官简释·镇国中尉》:“明制,宗室封爵奉国将军之下为镇国中尉,与将军同以镇、辅、奉三字为高卑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