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仪
内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二品,位同九嫔,咸亨二年(671)废。
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宣仪四人以代九嫔,秩正二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
内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四员,正二品,位同九嫔,咸亨二年(671)废。
内命妇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置宣仪四人以代九嫔,秩正二品。咸亨二年(公元671年)复旧。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庐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汉武帝改居室为保宫,详见“居室令丞”。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坊官,掌鹰犬、海东青鹘之类。管辖五坊人户。设五坊使等职。官署名。唐置,掌养鹰狗等。《新唐书百官二殿中省》:“闲厩使押五坊,以供时狩:一曰鵰坊,二曰鹘坊,三曰鹞坊,四曰鹰坊,五曰狗
官署名。清初户部沿明十三司之制,增设江南一司,共分十四个清吏司,每司都设郎中、员外郎与主事,一般是七、八人,最多到十二人,另外有笔帖式一百二十一人,经承六十八人,分别在各司办事。各司分别掌核各该省钱粮
指著作佐郎。南朝宋齐以来,置著作佐郎,参与修史,故又称史佐。《陈书·姚察传》:“吏部尚书徐陵时领著作,复引为史佐。”
官名。北魏置,东魏、西魏、北齐、隋、唐沿置。多省称为行台右丞。在行台内职掌同“尚书右丞”。隋、唐时诸道行台只设一丞,左、右任置。唐高祖武德九年(626)省诸道行台时罢。隋视从四品,唐为四品。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详“法部监医正”。
①官署名。唐朝置,分属所在州府而总隶于少府监,掌造钱币,置监一员,以所在都督、刺史判; 副监一员,以州府上佐判; 丞一员,以判司判; 监事一员,以参军或县尉知之。凡七监、武宗会昌(841—846)中增
官名。北魏末置。掌管迁至内地的北部边镇流民。《北齐书·孙腾传》:“除侍中,寻加使持节、六州流民大都督,北道大行台。”